各系:
根據畢業/學位工作安排,結合上年度畢業/學位審核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現將2016年畢業/學位審核相關工作提醒如下,請各系安排專人及時完成。
1、2016年仍未采集圖像信息的畢業生,請各系務必通知到學生本人于2016年5月30日前提交紙質照片和同版電子照片到教務處。
2、2016年有新增專業授予學士學位的,請安排專人填寫《新增申請列為授予學士學位的專業簡況表》(教務管理群共享里下載),務必于2016年4月5日前報教務處(學位辦)。
3、請各系組織安排專人務必于2016年4月30日前核查各畢業生成績,主要包括重復的課程、成績顯示異常的課程、不在校學生顯示有課程且有成績的情況等,對有異常的情況務必于2016年5月10日前按成績申請處理流程予以處理。
以上所列各項,請務必按時間節點完成。
教務處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