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和項目負責人: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對高等教育質量工程項目和振興計劃部分項目進行年度檢查驗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97號)》、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印發的《安徽省高等學校省級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教高〔2008〕5號)、《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發展能力提升計劃>和<安徽省高等教育振興計劃>的通知》(皖教辦〔2013〕8號)等有關文件要求,決定對國家級、省級質量工程項目和省級振興計劃部分項目進行年度檢查驗收。 教務處于2014年11月21日發布通知,目前仍有部分項目負責人未提交材料,根據學校及教育廳檢查安排,請各項目負責人于2014年12月10日中午11:30前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相關材料,將對已立項項目進行撤項等相關處理。 提交材料包括: 1、項目進展或結題材料(結題項目需提供支撐材料原件) 進展報告或結題報告封面蓋教學單位公章 2、項目電子檔發送至教學建設科信箱 對檢查內容有疑問,請及時聯系教務處教學建設科。 聯系電話:62158064 教務處 2014年12月9日 |